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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班)2006年招生简章

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研究生处

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满足广大干部增强自身素质的需要,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继续在全国统战系统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人数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为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统战理论研究方向)。招生人数:50名。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2)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06年9月--2009年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为全国统战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级社会主义学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民主党派成员、大学本科毕业、身体健康;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招生采取考生自愿报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日期:2006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办公楼332房间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706198

联系人:柏林、张翠英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1、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学历等);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2、3、4条,外地考生参加考试时带原件,以便复查核实)。

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相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

知),不照像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有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进学员个人档案,一份留研究生院存档。

报名者可通过信函、电话联系报名等事宜。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邮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或到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报名),并随函告知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06年5月13日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及其它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06年7月上旬发出,届时也可联系自取。

七、培养费

培养费每人18000元,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

八、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1)政治理论。参考书:《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资料》(政治理论部分)。

(2)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参考书:《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王怀超、秦刚主编,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12月版,书价24元。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5年12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要参加培训的青海民建会员请及时与民建省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李小燕,电话:6308835

20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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